大同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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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

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


大同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

大同市人民政府令第47号


  《大同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2月5日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郭良孝

2005年2月5日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山西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修建民用建筑的,建设单位必须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法同步配套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内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的审批及易地建设费的收取、使用和监督检查。
  市人民政府的发展改革、规划、建设、财政、物价、消防等有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平时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成后的防空地下室纳入城市防空体系,平时由建设单位使用维护,战时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安排使用。
  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将防空地下室建设费用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并纳入各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坚持以建为主,确因地质、地形、结构、规模和施工等原因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须经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按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造价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建设人防工程。
  除国家规定的减免项目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批准减免易地建设费。
  第六条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一)建设单位在民用建筑立项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
  (二)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施工许可证等手续时,应出具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或易地建设费缴纳凭证。
  未按本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或未缴纳易地建设费的,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建设施工许可证。市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开工。
  第七条 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将审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有关文字、图纸、技术资料依法归档保存。
  第八条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同步配套修建防空地下室,或未缴纳易地建设费的,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条 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有其他违法、失职行为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各县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管理工作,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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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企业科协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加强企业科协工作的若干意见

(2007年6月1日中国科协七届四次常委会议通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科技部、人事部和中国科协《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新贡献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强企业科协工作,推动企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企业科协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中的重要作用

1.为企业发展服务是企业科协的重要任务。企业科协是企业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企业党组织、负责人联系企业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国科协的基层组织。企业科协要认真落实《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确定的基层组织的主要任务,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目标,结合企业实际,发挥科技团体优势,动员和组织企业科技工作者,立足本职岗位,面向生产一线,围绕企业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开展技术攻关、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普及科技知识,促进创新人才成长,为企业发展服务,为提高企业员工科学素质服务,为企业科技工作者服务,推动企业和谐发展。

2.企业科协要在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中发挥重要作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关键是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企业科协要坚持把企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到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上来,围绕发挥企业研究开发投入主体作用、促进企业技术集成与应用、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内在动力、服务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要求,积极开展技术交流,推广先进技术,建设创新文化,激发企业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

二、开展技术交流,营造企业自主创新氛围

3.为企业发展搭建平台。结合企业实际,组织企业科技工作者参加跨部门、跨行业、跨学科、跨领域的学术研讨活动,开展学术交流,获取最新科技信息,把握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活跃创新思想。建立健全依托学会、专家、企业科协的科技咨询网络体系,把学术资源引入企业,把科技人才引入企业。帮助企业科技工作者加入相关科技团体,加强与各级科协及学会的联系,构建学术技术服务平台。协助企业建立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职业技术院校间的交流协作机制,推动产学研相结合。围绕企业发展,组织开展前瞻性课题研究,为企业宏观决策、创新创业提供科技支撑,推动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把握先机、赢得主动。

4.开展技术交流活动。围绕企业技术创新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科学技术活动,促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从企业紧迫需求出发,引导企业科技工作者围绕突破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积极参与科技攻关、科技立项,力争在高新技术研究和应用上有所发明,在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上有所创造,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广泛开展创新活动,提高企业员工科学素质

5.积极推进继续教育工作。科技人力资源是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核心因素,要重视企业科技工作者继续教育工作,维护他们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围绕企业发展目标和工作需要,结合岗位需求和素质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提高学习能力和职业技能为主的继续教育,加快科技工作者知识更新速度。要以培训创新人才为重点,开展技术创新方法培训,注重企业创新方法的引进、消化和吸收,培养造就一批系统掌握创新方法的技术研发人员。同时,注重做好企业员工的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6.广泛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把企业自主创新与群众性创新结合起来,围绕发展生产力、节能降耗、保证产品质量、提高效益,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把握创新苗头,加强工作指导,拓展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涵。大力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发扬“传帮带、赶比超”的优良传统,坚持真理,密切合作,创造平等竞争的良好环境。

7.认真做好科普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充分发挥企业产品、设施等科普资源优势,把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与面向社会公众的科普宣传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企业积极参与科技周、科普日等大型科普活动,向公众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围绕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新工艺普及、新材料应用、新标准实施等,广泛开展科普进车间、进班组活动,推动科技知识运用。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全民科学素质行动主题,组织企业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普活动,促进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社会风尚的形成与发展。

四、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8.发挥企业科协桥梁纽带作用。认真履行企业科协职责,畅通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与企业科技工作者之间的联系,及时了解企业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积极反映他们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动员和组织企业科技工作者围绕企业发展,积极参加评估论证、建言献策,推动企业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向企业科技工作者宣传企业发展战略和工作部署,激励企业科技工作者把实现企业发展目标转化为自觉行动。

9.促进企业和谐文化建设。高度重视企业科技工作者的专业发展需求,为企业科技工作者特别是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成长创造条件。积极参与组织科技立项、专利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等工作,为企业科技工作者获得专业资格提供服务。切实关注企业科技工作者的心理需求,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促进形成自尊、自信、自强、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重视加强企业科技工作者的诚信道德建设,积极营造勇于创新、尊重创新和激励创新的文化氛围,引导他们自觉遵守科学道德规范,增强自律意识。大力宣传献身科技事业并作出重大贡献的科学家、工程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事迹,表彰奖励优秀企业科技工作者,举荐优秀人才,促进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五、坚持求真务实,深入开展“讲理想、比贡献”活动

10.丰富活动内容。“讲理想、比贡献”活动(以下简称“讲、比”活动)是企业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重要载体。“讲理想”,就是要引导企业科技工作者把发挥创造才能、实现自身价值同企业发展、国家振兴紧密结合起来,倡导和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创新精神和创新文化。“比贡献”,就是要围绕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以“节能、降耗、减排、增效”为重点,开展比专业水平和技能、比员工科学素质、比创新思路、比合理化建议、比技术专利、比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实践活动。

11.创新工作方式。坚持与时俱进,结合企业发展需要,更新和完善“讲、比”活动内容,创新工作方式。加强工作集成,将“厂会协作”、“金桥工程”纳入“讲、比”活动之中,加强与相关学会、专家的联系,疏通为企业服务的渠道,促进科研与生产的有效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注重实效,积极探索在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所有制企业中开展“讲、比”活动的方式,增强“讲、比”活动的效果。

12.健全工作制度。推动“讲、比”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与政府部门联系,争取政策支持。加强企业各职能部门之间、企业与学会之间的协作,共同推动“讲、比”活动深入开展。积极引导企业科协围绕企业发展目标,适应市场变化,抓住活动的立项、实施、评估等重要环节,推动活动内容落实。表彰奖励“讲、比”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级地方科协要不断总结经验,研究和建立“讲、比”活动组织领导长效机制。

六、加强领导,推动企业科协的发展

13.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巩固和扩大企业科协组织基础。已建立的企业科协,要紧紧围绕企业中心任务,找准位置,发挥优势,积极工作;建立健全企业科协分会、专业学组等分支机构,建设学习型企业科协;加强企业科协专兼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重视选好秘书长,带动企业科协工作。对具备条件还没有建立科协组织的企业,各级地方科协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创造条件,推动企业科协的建立。要积极研究和推动在新经济组织、国家高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科协组织。对暂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通过工会、共青团等社会组织,共同动员和组织企业科技工作者为企业发展作贡献。

14.加强对企业科协工作的指导。各级地方科协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积极指导企业科协开展工作。要明确分管部门和服务机构,统筹规划,具体指导,抓重点、抓示范,总结经验,努力培养一批先进企业科协。要建立与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经常联系和沟通的有效途径,争取企业在人员、经费、工作条件等方面的支持。积极探索建立适应企业发展、符合科技团体发展规律、满足科技工作者需要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促进企业科协发展。

15.加强企业科协工作的宏观管理。中国科协将充分发挥中国科协常委会促进企业自主创新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设立专门工作机构,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宏观指导,修订《企业科协组织通则》,不断推进企业科协工作制度化。定期培训企业科协秘书长,提高企业科协专兼职干部队伍素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协同,推动“讲理想、比贡献”等活动开展,宣传表彰先进典型。认真总结和推广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开创企业科协工作新局面。

中国科协
二○○七年六月七日





中国和伊朗关于中国向伊朗派遣针灸医疗组的换文

中国 伊朗


中国和伊朗关于中国向伊朗派遣针灸医疗组的换文


(签订日期1978年1月24日 生效日期1978年8月23日)
             (一)我方去文

伊朗王国社会服务组织主席
安萨里阁下:
  我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确认,我们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应伊朗王国王室社会服务组织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意派遣一个由五人组成的医疗组赴伊朗王国工作,为期一年。

 二、中国医疗组将在德黑兰的针灸治疗中心工作,其任务是用中医针灸治疗病人,并向伊方医务人员传授针灸技术,在条件成熟时可举办针灸训练班。

 三、中国医疗组在伊朗工作期间的工资、住房、交通、直接税款及往返旅费由伊方负担。

 四、中国医疗组在伊朗工作所需的药品、医疗器械和设备由伊方提供。伊方不能提供的中成药、针具等由中方无偿提供,并负责运抵伊朗。中方运往伊朗的药品、针具和必要的生活用品,伊方负责缴纳各项税款,并办理提取手续和在伊朗境内的运输,所需运输费由伊方负担。

 五、如举办针灸训练班,训练班用房和教学设备由伊方提供,教材、教具由中方提供。训练班结业时,由伊朗有关部门向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以上如蒙阁下复函确认,我将十分感激。
  顺致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伊朗全权大使
                          焦 若 愚
                           (签字)
                       一九七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二)对方来文

大使阁下:
  我高兴的通知您,您一九七八年一月二十四日的信,我已收到了。
  我们接受你们提出的有关即将来伊朗同伊朗针灸中心组织的针灸项目合作的五人医疗小组的期限和条件。为此,我们向你们致以衷心的感谢。
  我们正为我们的中心接待你们的医疗小组和开始进行有关项目作准备工作。在我们可以接待你们的专家时,我们将高兴地及时通知你们。
  顺致崇高的敬意。

                      伊朗王国王室社会服务组织主席
                          安 萨 里
                           (签字)
                        一九七八年三月十一日

             (三)我方去文

伊朗王国王室社会服务组织负责卫生事务副总干事
道乃希先生阁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伊朗大使焦若愚阁下和伊朗王国王室社会服务组织总干事安萨里阁下分别于今年一月二十四日和今年三月十一日的换文精神以及后来我和阁下六月六日、七月十三日进行的友好协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派遣针灸医疗组来伊朗王国工作事进一步达成下述各项具体补充协议:

 一、中国针灸医疗组于今年八月中旬到伊朗工作,该组由针灸医生四人、翻译三人、厨师一人组成。名单附后。

 二、中国针灸医疗组将在伊朗王国王室社会服务组织所属腊姆萨尔医院工作。

 三、中国针灸医疗组在伊朗工作期间,除住房、交通、直接税款及往返旅费由伊方负担外,伊方给他们的工资分别为:医生每人每月六万里亚尔;翻译工资每人每月为医生工资的60%(即36,000里亚尔);厨师工资为医生工资的40%(即24,000里亚尔)。他们可将工资的30-40%汇回中国做安家费用。
  以上如蒙函复确认,我将十分感激。
  顺致崇高的敬意。
  附针灸医疗组名单(注:名单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驻伊朗大使馆参赞(文化事务)
                          秦 慎 之
                           (签字)
                       一九七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四)对方来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焦若愚先生阁下:
  向您致谢。我接到了您一九七八年七月二十三日给王国社会服务组织副总干事的两封信,并谨通知如下:

 一、王国社会服务组织,兹接受四名针灸专家、三名波斯文、英文翻译以及一名厨师共八人,在腊姆萨尔的法拉赫·巴列维医院进行针灸医疗工作一年。与此有关的所需安排均已告知秦慎之参赞先生。

 二、针灸组工作期间,在腊姆萨尔给他们备有一幢住房,该住房参赞先生已经看过了。同时王国社会服务组织除支付他们的膳宿费用外,他们的薪金为:
  医生——每月每人60,000里亚尔
  翻译——每月每人36,000里亚尔
  厨师——每月24,000里亚尔
  他们的薪金,可照他们各人家庭所需,汇回中国多少都可以。

 三、医疗组七人从北京到德黑兰的飞机票(八月十六日达到)已经于七八年七月三十一日亲自交给了参赞先生。
  在最后一名人选定后,请尽快通知我们,以便我们能够即刻安排并向你们提供机票。

 四、如果需要,八人的超重行李已包括在由伊朗飞机提供的160公斤行李票内。使用不完的部分在他们到达伊朗后将退回。

                          王国服务组织总干事
                         阿卜杜勒·礼萨·安萨里
                            (签字)
                          一九七八年八月二日

             (五)对方来文

阁下:
  请参阅您一九七八年七月二十三日的来信。我们谨此函告您,针灸医疗组由北京至德黑兰七张机票寄出,组织主席阁下已与大使阁下就医疗组在伊朗进行为期一年的工作作出必要的安排。
  作为此事的后继行动,兹随信附上日程一份,其中包括有上述医疗组在德黑兰及沙里兹为期一周的访问。并请注意上述医疗组将于一九七八年八月二十三日正式开始在法拉赫·巴列维医院的工作。

                            副组织主席
                          M·道乃希博士谨启
                             (签字)
                          一九七八年八月十五日
             (六)对方来文

阁下:
  继一九七八年八月十五日我们的信件之后,谨就前次与王国社会服务组织的协议,已为针灸医疗组作出如下安排:
  1.针灸医疗组已于旧历二十六日(一九七八年八月十七日)抵达德黑兰,并为他们作出赴德黑兰及沙里兹访问一周的安排。
  2.上述小组已于旧历一三五七年六月一日(一九七八年八月二十三日)开始安排在腊姆萨尔的法拉赫·巴列维医院中。
  3.他们的住所安排在您已为之进行过调查并选定的场所。
  4.由旧历五月二十六日至八月三十一日(一九七八年八月十七日至十一月二十一日)现付款中包括:
  A.伊朗梅里银行中央分行票面为1,064,000里亚尔的109T340675号支票一张,其中部分供作工资及汇给他们在国内的家属用。
  上述款项计算的根据为:
  医师——每月60,000里亚尔
  译员——每月36,000里亚尔
  厨师——每月24,000里亚尔
  (自一九七八年八月二十六日至十一月二十一日止计)。
  B.已为医疗组在腊姆萨尔的欧姆仁医院设有一笔1500000里亚尔的账号,这样他们便可以在伊朗历年底时(一九七九年三月二十日)计算并提取他们工资的剩余部分。
  5.随信附寄一份月薪支付清单及租车等费用的计算方法表副本,供您参考。
  至希能获悉对此事的意见。

                            副组织主席
                          M·道乃希博士谨启
                            (签字)
                          一九七八年九月五日